我想去抱一个小孩请问哪里可以抱到小孩??

抱养孩子需要的手续是:抱养人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;该机关收到申请后,依法审查申请材料;登记,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,不予登记,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;公告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零五条
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,可以签订收养协议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,应当办理收养公证。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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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养孩子需要以下手续:
1、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;
2、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,依法审查申请材料;
3、登记,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,不予登记,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;
4、公告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八条
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;
(二)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;
(三)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
(四)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;
(五)年满三十周岁。
第一千一百零五条
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,可以签订收养协议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,应当办理收养公证。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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抱养孩子需要去民政部门申请登记,如果抱养的孩子是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从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正式成立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零五条
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,可以签订收养协议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,应当办理收养公证。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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